
2006年12月22日,中国港口协会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港口内贸集装箱价格自律协调工作会议”。从事内贸集装箱运输的54家集团公司、码头企业和其他港口相关企业的66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港口集装箱分会内贸箱发展委员会主任、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刚做了主题发言。交通部水运司王金文处长到会讲了话,中港协常务副理事长曹忠喜作了总结讲话。
韩刚同志报告了当前中国港口内贸箱经营中价格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内外箱装卸成本相差不大,而装卸包干费价格相差50%,即便如此,有些码头仍然为了争夺箱源而不顾血本降价,甚至有些码头置国家规费于不顾,少收或不收作为揽货筹码,导致内贸码头成本高于收入,缺乏持续性发展的基础。会议还有营口、广州、泉州、宁波港的代表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会议通过讨论,除一家港务集团公司的代表需要回去请示外,所有与会代表签署了自律公约。会议最终通过了港口行业内贸箱价格自律公约草案。
交通部水运司王金文处长认为公约写的比较好,他说,价格是竞争的手段,但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不允许了,保户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会得到大家的认同。提高生产力,提高自我造血功能,自律主体是企业,主导是协会。对害群之马除舆论曝光,还有其他措施,通过行政措施、退出协会、不发行业许可证、地方政府行政许可部门发出黄牌警告,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取消经营资格等。他要求协会工作要做细,操作要有尺度,可以成立检查小组,不搞互查,不代表某一个港口,严格遵守公正、公开的立场,有了公约不查不行。
曹忠喜常务副会长痛斥了港口行业中以低于成本价吸引客户而损害行业健康发展的不良行为,传达了交通部对整顿港航价格的决心与举措,呼吁港口行业要避免类似近洋航线零运价和负运价的惨痛教训,赞扬了42家与会代表签署了内贸箱价格自律公约,要求根据大家提出的建议及时修改公约,尽快公布实施。
据悉,根据协会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只要满30家代表企业,公约就可以生效,修订后的港口内贸集装箱价格行业公约会在年底前很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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